當你趕上流行,流行正在過時。 當你跟上時髦,時髦即將過氣。 只有創新的人事物才能帶動風潮。
我,十七歲,我是時尚獵人,未經我蒐集認可的,不會成為時尚。
最夯的職業、最危險的遊戲! 十七歲獵酷少年杭特的奇妙冒險.獵取尖端時尚的商業競賽
我叫杭特.布拉克,家住紐約,今年十七歲,是職業的e世代時尚獵人(也有人稱我們為「潮流定調者」)。服飾和電訊用品公司免費讓我試用最新產品(看到沒?芬蘭公司製造的手機、運動鞋品牌是N字頭的、手裡的MP3播放器是某電腦公司出產的──公司名稱是一種常用來做成派的水果。抱歉,我盡可能不在小說中做置入性行銷,原諒我講得隱晦),電視廣告在我核可前不得播出──除非我點頭同意這東西夠「酷」(或是你們所謂的「正」、「炫」、「夯」……反正你知道我在講什麼)。
我的工作是要搜尋世上最新、最酷的東西,從所謂的「創新者」身上找到即將流行的物件(說白一點,就是那些會讓你心甘情願花大把鈔票買的東西),然後快速地商品化、潮流化,成為暢銷時尚。這需要一點天份、敏銳的眼光與直覺,就像當我看到珍.詹姆斯腳上綁的鞋帶時,我就知道這款式一定會賣……
噢,還有,我一定會愛上這個女孩。
某天,我的上司曼蒂留下一支手機便失蹤了,珍決定和我一同調查曼蒂的下落(很聰明,你們知道我醉翁之意不在酒),卻遭到身分不明的光頭男追殺、發現廢棄倉庫中擺滿了我這輩子見過最酷的鞋子(我和珍的眼睛都亮了)、參加一場古怪駭人的晚宴──這聽來很酷,對吧?
但當生命受到威脅時,可就酷不起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