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呈現一種慵懶、頹廢的味道(這應該是卜洛克的一貫風格),有年輕生命的迷失與浪擲生命,有沉溺於性、酒精與毒品的感官刺激,人性的怯弱與不堪一覽無遺。歷史給了人類對照與借鏡的方向,但是人們總是不斷的重蹈覆轍,只有自己跌倒一次才知道痛,只有真的失去才知道懊悔,難道這才是生命嗎?
我總認為:羞恥心與道德只適用於真正服膺道德的人。如果一個人不覺得殺人是一種罪,那他從何感到羞恥與罪惡呢?於是,我們在新聞媒體總是常見到落網後仍神色自若、嘴角泛起得意的微笑,似乎在展示自己得意之舉的罪犯,這一點也不奇怪。一個人會成為罪犯,在小時候價值觀形成之際,就已經決定了八成了。
我認為這本書探討的是:何謂「正義」?法律講求證據與原則,是保障與規範我們生活的準則,許多宵小不法者遊走法網邊緣的事件層出不窮,這時我們不免在心中企盼,希望出現一位正義的使者,能夠不受法律的拘束,替天行道啊!然而,真正的正義為何,每位讀者的心中肯定自有一把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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