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的自我認同 才有可能幸福

白藍世 發表於 2016-10-24

要覺得自己可以幸福,多半需要去印證。 當社交生活不再狹隘,也能在個人小小的天地中找到自我肯定的方式,單身就不再是一種受罪, 也能構築屬於自己幸福的地圖,無論到哪裡都可以獲得滿足;前提是必須停止羨慕別人, 把更多的力氣花在自己身上。 幸福不是比較來的,而是常常在反思中找到自己邏輯的誤差與思考的方向相互調整而成,為什麼很多人都說「我沒有你好」這樣的話很有語病,如果內心裡有甚麼不滿足,也不需要「自我否定」來強化幸福的罕見珍貴。
不得不說個人的視野高低,決定了個人是否幸福--看近,便無法看遠,就這麼簡單。

專注於個人價值的創造,就不會讓幸福只是奢求,而是生活的狀態。 當一個快樂的人,面對生活的起伏,必然有所抉擇,無論是否出自於你的意願,都能在自得其樂。 「快樂不是別人給的,而是自己選擇來的」要是覺得自己痛苦不堪,再多的理由都無法說服自己。 受到過去經驗的影響,人很容易自我設限,也不容易接受變化,一旦走入制式 就會把所有事情都納入當中變成是「幸福的章程」如果不按照自己的意思走,就是與幸福相違背,就會開始掙扎、反抗,甚至漠視。 我們都把時間當成是自己的志業,所以處心積慮要把幸福的餅做大,這樣就可以高枕無憂,任何時候都有辦法讓自己相信幸福並非難以企及,而是垂手可得。 結果忙到沒有時間停下腳步,以為幸福就是要這樣匆忙,才能心安理得。忙到連感受快樂的時間都被剝奪,對生活的體會不夠深刻,只要有任何的改變,就會讓自己變得無法接受,甚至逃避或憤怒。 沒有一定是這樣或那樣的論點才叫幸福,如果生活不再只是你規避面對自我的藉口,就不會再有任何事情是與幸福相互牴觸的了。 幸福涵蓋生活的全部,包括你的選擇或別人的選擇,關係遠近也許會讓人覺得找到一個人並且愛著才是幸福。如果能感受自己的感受而非只是屈從或者被情緒綁架才能彰顯個人的存在,那麼才能徹底從某種框架下釋放,處處受約束的不適感就會破除了。 想著自己不再沿用過去來對自己的生命經歷下註解,看到的也會是更寬廣的視野,美得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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