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覺得納悶為什麼可以寫到700那麼多頁,後來發現是因為人數相當多,又都花了些篇幅描述,是以整個小鎮最為基礎的故事。主要探討人性,人哪,到底可以為了自己想要的東西做出什麼事情呢?仔細一想確實會發現慾望是很強大的,我們都有不想要割捨的東西,但是自己"想要的"真的是自己"需要的"嗎?必需品專賣店的店名本身就是個諷刺,店主也再三強調他是那種難能可貴會為顧客著想的商人,付不清的,就用看來無傷大雅的小惡作劇來支付。那確實很誘人,用很便宜的價格,加上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能換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但是那些小事的累積,到最後卻幾乎毀了小鎮,怎麼能夠為了自己想要,就任意的傷害別人或給別人帶來困擾呢?再者,因為單方面的誤會,就衝出門去殺了對方或許是有些誇張,但是作者應該是想藉此表達:人是很容易被煽動的,隨便一句話,或隨便的簡短訊息,自顧自的判定是誰的錯。最後用誇張的結局來放大那樣子的後果,確實充滿了警告意味。 最後書中許多比喻都十分生動,像是鹿虻停在眼睛上都不敢動手打之類的形容,真的是趣味十足,不過我想這跟環境也有點關係,畢竟我們很少看到鹿,所以也不知道什麼是鹿虻,要說的話,通常會用蒼蠅吧。
請先登入會員,才可回應。
登入 / 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