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的憲法是個拼裝車,從草創之際參考英國、德國,又參考日本,不過民國初年軍閥割據,整部憲法其實也很少機會被充分使用以及檢驗,好不容易等到民國18年(1927年),東北易幟,「中華民國」歸蔣介石領導,但是「訓政令」一下來,又破壞憲法的設計精神。
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之後更不用說,1945年二戰結束,中華民國短暫和平,很快又陷入內戰,1949年敗退台灣,雖然把整套「中華民國憲法」搬過來,但是原本「中華民國」是針對原滿清諸省疆域設計的憲法,搬到台灣之後,立即呈現「大腳穿小鞋」扞格不入之感。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頒布「戒嚴令」,軍事指導凌駕憲法各類行政法規,立法權、監督權被限縮,導致台灣迄今即便解嚴30多年,立法權、司法權仍無法有效地制衡行政權(一意孤行的行政首長),其實看過本書才能稍微了解,戒嚴時代對於法律以及行政組織的擬定,原來是造成政府的行政權扭曲膨脹怪異現象的根本原因。
請先登入會員,才可回應。
登入 / 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