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是在講述Jennifer Thompson (性侵受害人)和Ronald Cotton(寃獄受害人)的故事。1984年被犯人入室強暴了的Jennifer在當時不健全的認人制度下,誤認了Ronald為作案人,導致Ronald白白失去了11年光陰。
書中我看到原本快要畢業,對往後人生充滿希望的少女被仇恨所佔據。看到人們對女性的高道德要求。連自己獨自在家,僅穿著內褲睡覺也成為旁人抨擊的理由。更可悲的是,即使是最親近的人,也不理解自己。 因為欠缺抒發的渠道,這件事基乎壓垮Jennifer的人生。就算是她已經成家立室,這件事依舊是她的夢魘。直到她得到Ronald的寬恕,她才開始釋懷,開始放過自己。
書中我看到一個普普通通的黑人少年,像其他年青人一樣,Ronald也走過些岐途。但在1984年的那天,他的人生被剝奪了。因為證人的誤認,因為當世俗對黑人的偏見,因為他自己可行使的權利的不了解等等。無辜的他要學會在監獄裡生存,就像羔羊一下子被掉到狼群裡。 一開始他一直堅持自己無罪,到後來陷入絕望,想在監獄裡親手了結那個害他被囚禁的男人,再後來又被父親的話點醒,重新振作。 之後終於證明他是清白的,他也沒有怨恨那些使他入獄的女性和警察,他只希望他們能親口承認自己的錯。
寃獄好像是一個無解的議題。你不希望不放過任何一個罪犯,但你又不知道到底誰是真無辜,誰是假無辜。人們唯一能依靠的,就是現今的科技。DNA技術在現代鑑證已經得到廣泛使用,科技只會越來越往前邁進,希望往後寃獄的情況也會越來越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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