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勒和博索夫在他們有關道德發展的研究中發現,信印度教的印度人很容易把人際責任當作社會加諸自己身上的道德義務,這一點跟美國人的看法完全相反,美國人把這個重責大任當作是可以決定要不要接受的問題。比方說,父母沒辦法再照顧有唐氏症的姊姊了,這時候該不該接手照顧?美國人會認為這是個人選擇的問題,這個決定當然有道德意涵,但這還是一個個人選擇的問題。但同樣狀況在信印度教的印度人看來,就是毫無商量餘地的道德律令(moral imperative),也就是達摩(dharma)註153,而這也是大家都預期他應該要做的事情,如果有必要,整個家族都會聯手逼他履行這個職責。再者,印度人認為,人際責任是與生俱來的,無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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