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這樣說唐.德里羅的《白噪音》,我猜很多人會說我發神經,但是我還是要這樣說:這是近來我讀到的美國小說中,可讀性僅次於史蒂芬.金作品的。(除了會被很多人視為瘋子之外,我想我會被唐.德里羅朝要害狠狠開一槍,然後被史蒂芬.金救去急診室。)
可以很明顯地感覺到,作者在創作的時候並不把可讀性當一回事。情節即使不能算是付之闕如,但是離什麼高潮迭起也有十萬八千里,而瑣碎細密的文字描述,提供的是一個雖然稱不上乏味倒也足以讓人煩躁的空間想像。講到主題……別提了,雖然說死亡以及對死亡的恐懼是貫穿全書的主題,但是你別想從中感受到什麼驚險刺激。
那麼為什麼我依然要強調其可讀性呢?答案很簡單,因為它的確具有可讀性。不管作者是否刻意為之。
我的建議讀法是,照字面上地(literally)讀。
你可以把所有關於現代/後現代、純文學/非純文學、經典/大眾什麼之類的形容詞都擱置一旁,也不要理會它是不是什麼「關於死亡的思索的產物」,不去管德里羅是不是美國廿五年來最偉大的作家、是不是第一個獲得耶路撒冷文學獎的美國作家而《白噪音》有沒有獲得美國圖書獎、有沒有被《紐約時報》評為近廿五年最優秀作品、有沒有被《時代雜誌》選為百大英文小說。
你可以專注在文字上,一個字一個字地讀,只照著字面上的意思理解,那麼我相信你會享受到一次很棒的閱讀經驗,類似於閱讀《浮生六記》。當作者平鋪直敘地寫場景、寫動作、寫物件、寫對話,那麼你就照樣簡單地讀。就像白饅頭嚼出甜味,你可以讀出一種小品樂趣。
當然,這部偉大的作品只當小品來讀,不可不謂可惜。但是連小品式閱讀就已經可以帶來莫大的樂趣,不讀這本書才謂暴殄天物。
帶著一把老左輪手槍的年輕人,初次來到某個城市,才雙腳一踏進就感覺到奇異的氣氛。他還沒擺脫格格不入的陌生人這樣的身份,逐漸在好奇和正義感的驅使下介入了這個地方的衝突和陰謀中。最後,他獲得一位值得信任的(而且還是個勇猛的異族)新朋友和一把溫徹斯特式來福槍的幫助,在一場激烈槍戰後,解救了無辜的老實人,懲罰了蠻橫的惡人,同時也跟當地的執法者有了半敵半友的默契。
這樣的劇情會是一本什麼樣的小說?聽起來是以拓荒時代為背景的冒險小說,驚險的局勢、熱血的行動、激刺的動作畫面(槍戰!),還表現了探險青年的品格與個性。然而它其實是奇幻經典「黑暗元素三部曲」的前傳:菲力普.普曼的《很久很久以前,在北方》,講述黑暗系列中兩位重要角色的初次相遇:熱氣球飛行員李.史柯比和武裝熊歐瑞克。這部小說與其他奇幻小說很不同,甚至即使跟《黃金羅盤》擺在一起也都很難視為同類。
熟悉菲力普.普曼的讀者或許不會太驚訝,因為這位以奇幻小說聞名天下的作家本來就是一位類型多元、風格百變的創作者。他的諸多創作只有一個堅守的共同原則:說好聽的故事,其餘沒有任何固守的框架。即便如此,我在閱讀《很久很久以前,在北方》依舊充滿驚喜,我再度重溫了當年在圖書館裡發現「拇指文庫」時的感覺,而最近一次類似的經驗,則是看《丁丁歷險記》的動畫電影。
當代作家似乎越來越難寫出這種精彩的小說。沒有那麼多複雜難解的技巧,或者安排那些龐大到不得不畫表格寫附錄的設定,而是很踏實地把每一幕都栩栩如生地描寫出來,塑造出令人喜愛(有時是又愛又氣)的人物,讓讀者掉進或喜悅或興奮或驚奇或擔憂的情緒裡,最後對我們共同認可的情操或情誼感到心嚮往之。
《很久很久以前,在北方》這部小說其實面世不過四年,但是對於一個資深讀者來說,它長得像極了那些「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書。那些書是我們在資訊還沒爆炸的時代從圖書館裡掏金後尋獲的至寶。那些書可以讀上三次五次過了二十年早就已經忘卻作者書名但是在某個人生時刻發現怎麼眼前的事情像極了某段劇情或更不幸的也許是自己就身處在某位主角的掙扎裡。
「拇指文庫」已經絕版多時,這是一個很強烈的時代象徵,對孩子們不是什麼好兆頭。不過,《永遠的狄家》、《三腳四部曲》等都有重新編譯的書可以買到,而《通往泰瑞比西亞的橋》雖然不容易找,至少可以看得到以它改編的電影《尋找夢奇地》,尚屬萬幸。現在有個更好的消息:《很久很久以前,在北方》出版了。如果現在我們要著手編選廿一世紀的「拇指文庫」,這絕對是當中首選。當然,廿一世紀「拇指文庫」是我隨口胡謅的事情,立刻直接翻開《很久很久以前,在北方》,才是正經事。
讀《如何是好》,我從一開始到故事接近尾聲──倒數第……我不知道,第十頁吧?──的地方,我都在好奇一件事情:
尼克.宏比該怎麼為這個故事收尾?
好消息DJ的到來和大衛的轉變,不只為凱蒂,更為作者,甚至為一部分讀者,帶來棘手的困境。儘管好消息DJ和大衛的言行想法是如此值得嘲笑,但是卻又毋庸置疑。
矛盾點在於:如果肯定他們,那麼不只是必須承認自己的失敗,還要看著自己一貫的犬儒嘲諷轉過頭來針對自己;而如果否定他們,那麼我們面對的不只是政治正確的檢核,更可怕的是──令人焦慮不已、亟欲擺脫、最好打死不承認──我們明明就打從心裡贊同他們。
把我們的遵循的律法攤開,會發現缺乏同情心和富有同情心並列在十惡不赦的犯行之列。
缺乏同情心之為罪惡,原因是,呃……本來就不該沒有同情心;至於為什麼富有同情心也是罪惡,原因比較複雜,可能包括:顯得笨拙、顯得虛偽、顯得人云亦云、顯得道貌岸然、顯得婆婆媽媽、顯得不夠世故、顯得平凡無奇。
在面對世界上無所不在的災難與悲劇時,如何同時遵循這兩道法條,每個人都有自己鑽法律漏洞的一套方法。
不過比較常見的作法是,用犬儒式憤怒──嚴禁用正氣凜然的憤怒──對災難與悲劇的源頭(或者隨便找個像邪惡源頭的東西)惡言相向,比方說檢討第三世界負債問題、抨擊健保制度和謾罵亂搞性關係的總統。這樣一來,在法庭上我們就可以辯稱,既然我們表達了憤怒,所以我們並未缺乏同情心,而因為我們實際上沒有表達愛與關懷──當然沒有!相反地,我們表達的是憤怒──所以我們也不算富有同情心。無罪釋放。
隨著故事的發展,由於好消息和大衛肆無忌憚地違背律法,表現毫無遮掩的愛與關懷,讓凱蒂傷透腦筋。她必須保住自己的清白。但是在兩個法外之徒身邊,要當個良民不是容易的事情──特別是其實所謂良民不過就是熟練於鑽漏洞。
這是一齣「逼上梁山」的戲碼,兩道法條總是要觸犯其中之一。
如果真讓凱蒂上了梁山,故事便收不了尾。不管讓凱蒂加入丈夫的陣營開始無私奉獻,還是好消息DJ被揭穿為一個以宗教為名義詐財的騙徒,作者都無法安穩度日。
這是為什麼我自始至終充滿期待地等著看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