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於2009年12月16日經立法會三讀通過,2010年1月1日生效,將同性同居者及前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的保障範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2016年完成「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的工作報告,其中一項是關於現時本港的庇護中心未能為性小眾社群提供合理的家暴服務,有見及此,當局其中一個建議是要求社工等服務提供者應加強對性小眾家庭暴力的認知。
遺憾的是,時至今日,香港仍然沒有性小眾為本的親密關係暴力支援服務。大部份本港主流社福機構忽略性小眾社群的處境及需要,或甚抱持著保守的宗教立場,這些誤解與偏見引致服務提供者對女性性小眾親密關係暴力受害者的需要缺乏認知,甚至不願意為女性性小眾親密關係暴力受害者提供支援。另一方面,女性性小眾因擔憂自身會受歧視,而拒絕到主流家暴援助機構求助。
為進一步探討香港女性性小眾親密關係暴力情況, 女角平權協作組聯同 Made in Gender及義工設計及開展「香港女性性小眾親密關係暴力問卷調查」,期望透過實證研究,深入了解香港女性性小眾親密關係暴力議題,當中包括以下研究重點:
一)親密關係暴力的現況;
二)親密關係暴力的嚴重程度;
三)親密關係暴力受害者求助狀況及滿意度;及
四)影響親密關係暴力受害者求助的因素
研究目的
一)調查香港女性性小眾親密暴力問題之實況
二)了解受暴者的求助狀況及對服務機構的滿意度,檢討現時支援服務的不足
三)探討影響求助的原因,建議提升求助率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