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導論
<內容簡介> 土地徵收乃指國家因公共利益之需,依法定程序,以強制手段取得人民土地財產權,並予以相當補償之一種行政行為,其對土地財產權人無異是遭受「特別犧牲」,是其屬「侵益」行政處分,但對於需用土地人卻是「授益」行政處分,是於處理上須謹慎為之。尤其於實務上,倘與德、日兩國相較,我國無論是徵收之數量或面積,著實超出甚多。近日不當區段徵收業已引起社會不安與重挫政府威信,其背後所隱含問題之重點應在於:究竟徵收核准機關如何為審查?固然土地徵收條例第13條第2項臚列7項審查事項(基準),可資依據。但於實務操作上,仍顯問題重重。茲以其中「公益性及必要性」此一基準為例,則各基準(指標)間之「權重」為何?如何審查?相關法令對該「公益性及必要性」之權衡機制均付之闕如。從而乃予人有「恣意」徵收之虞,則被徵收人抗爭情事之層出不窮,實不為奇。 按於土地徵收完成後,亦將導致所謂「衍生性」徵收,其包括一併徵收、附帶徵收、保留徵收、撤銷徵收、廢止徵收以及徵收失效(區段徵收除外)等類型,嚴格而言,此非屬「典型」徵收,但於學理上,該等衍生性徵收亦屬於土地徵收整體之一部,是主管機關仍應基於「財產權保障」之意旨,妥予處理。 鑑於上述問題,本書體例之安排為:首先於第一編分析土地徵收之意義、要件與種類,並以德、日兩國為參考對象以建構其基礎理論。於第二編分述土地徵收之實施與補償制度,並於其後分析幾則案例。於第三編則分析「衍生性」土地徵收,並一併分析其相關司法判解,以求理論與實務之結合。最後,於第四編乃先分析區段徵收之法律基礎與制度演變,繼之則分析其實施制度,並採「基礎法規」與「實務操作」兩分列之撰寫模式,於其後簡述其相關問題與提出本書見解,俾利讀者參考與思考。 ★目錄: 第一編 緒 論 第一章 土地徵收之意義、要件與種類 003 第一節 土地徵收之意義與要件 003 第二節 土地徵收之種類 008 第二章 土地徵收基礎理論─以德國法為側面 017 第一節 土地徵收、財產權保障及其社會拘束理論 017 第二節 土地徵收與土地使用限制理論 022 第三節 土地徵收與公共利益(福祉)理論 027 第二編 土地徵收 第一章 通 則 035 第一節 土地徵收之法律基礎、執行機關與實施情況 035 第二節 其他徵收類似概念之分析 047 第二章 土地徵收之實施制度 051 第一節 土地徵收核准之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 051 第二節 土地徵收實施作業簡要流程 059 第三節 土地徵收申請前置階段 062 第四節 土地徵收申請核准階段 081 第五節 土地徵收審查、公告與通知階段 092 第六節 土地徵收之實務操作流程─以新北市為例 115 第三章 土地徵收之補償制度 125 第一節 土地徵收當事人與補償理論 125 第二節 土地徵收補償之核心─地價補償 133 第三節 土地徵收其他補償項目、方式與期限 147 第四節 土地徵收補償費之核發 157 第四章 其他相關實務議題 163 第一節 協議價購踐行與土地徵收發動 163 第二節 土地徵收完畢與產權移轉登記 169 第三節 土地徵收與土地使用變更 174 第四節 其他議題─以土地徵收與區段徵收比較為例 178 第三編 衍生性土地徵收 第一章 一併徵收 183 第一節 一併徵收之意義、性質與種類 183 第二節 一併徵收之要件與審核程序 189 第三節 一併徵收與接連地損失補償制度比較分析 195 第四節 一併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