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Gs 是「2030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的縮寫,由聯合國在2015年提出,作為2016至2030年間的全球發展願景。在「經濟發展、社會公平、環境保護」三大面向上,全球以和平與良善的治理模式建立夥伴關係。SDGs有17個永續發展目標,其中又涵蓋169項細項目標、230個參考指標。內容涵蓋終結貧窮、消除飢餓、健康與福祉、優質教育、性別平權、淨水及衛生、可負擔的潔淨能源、合適的工作及經濟成長、工業化、創新及基礎建設、減少不平等、永續城鄉、責任消費及生產、氣候行動、保育海洋生態、保育陸域生態、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多元夥伴關係等17 個全球性議題。目標是「在不影響後代福祉的原則下滿足當代人的需求」,並期望在2030年之前,全球共同努力打造地球的永續未來。
為了讓全球永續行動能夠在地實踐,我國政府和民間單位也在歷時兩年的跨界協商後,於2019年公布因應臺灣社經環境狀況所制定的《臺灣永續發展目標》,期許在生態、資源、經濟、產業等不同面向上,逐步實現安全永續的綠色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