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COVID-19仍嚴重影響民眾的生活,本署配合防疫政策,依據藥事法第48-2條,專案核准國外COVID-19疫苗輸入,並加速國內疫苗開發。為確保疫苗上市後之療效與安全,建立COVID-19疫苗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同時建立綠色通道法規,加速核准國內醫療器材專案製造,充實我國防疫量能;此外,為了避免劣質醫用口罩輸入,加強醫用口罩的邊境品質監管,以維護民眾健康。
共同抗疫的期間,本署持續精進各項業務。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對豬肉產品採取邊境嚴格檢驗、輔導廠商落實原產地標示及強化後市場抽驗等措施,確保民眾食的安心。在進出口方面,積極協助食品業者輸銷國外,開拓海外市場。
為確保藥品供應無虞,不僅強化關鍵藥品及原料藥自產能力,並持續執行藥品短缺處理機制,即時公布相關資訊。同時精進藥品追溯追蹤制度、品質控管及數位化管理,並積極修訂法規,以在符合國情的基礎上與國際接軌。
由於疫情的衝擊、科技技術的革新及國際間的交流,食藥醫粧安全的管理日趨複雜,本署秉持維護民眾安全,同時與國際接軌的精神,結合檢驗科技、加強源頭管理、持續有效監督,來維護四大類產品的安全,貫徹擔任「全民信賴的食藥安全守護者」之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