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作品是模仿嗎?如果是,它們究竟在模仿什麼?藝術家應該提醒受眾,他們所見的實際上只是藝術技巧嗎?抑或,藝術家應該首先極力說服受眾將幻覺當作現實來接受嗎?諸如此類的問題主導了始自希臘的美學理論,並在18世紀法國引發了極為熱烈的探討。本書即為針對這些探討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本書作者霍布森教授逐次聚焦繪畫、小說、戲劇、詩歌和音樂,通過一個個實例,她將藝術理論與當時的藝術作品聯繫,指出每個藝術理論之內的爭議(除了小說這個重要特例)都是圍繞受眾關注度的性質而展開的。一種觀點允許作為技巧的藝術客體之意識存在,另一種觀點則設法明令禁止這種意識,並使藝術的幻覺完整。在詳述相關理論觀點分歧的過程中,霍布森教授提出了一個新方法,以此勾勒伴隨整個18世紀歷史進程的藝術風格演變歷程。
此外,本書還有著更廣闊的全景。當模仿對狄德羅、盧梭及其他18世紀理論家而言是一個重要概念時,關於詩歌和音樂據稱為模仿之作一事並未明了。如果這些藝術門類將在如是理論中共存,那麼模仿必須將自身指向情感與思想狀態,而非外在客體。在討論如是概念轉變時,霍布森教授亦為浪漫主義與現實主義研究開創了一個重要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