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布利希教授經典名著《藝術的故事》 第16版第7刷以全新的設計與版式 將這本經典作品帶入新的世代 並且仍然是進入藝術世界的最佳入門書。 《藝術的故事》是討論藝術的著作中最知名也最暢銷的一本。五十五年來,其地位依舊無可取代,成為世界藝術史的最佳入門書,涵蓋的範圍,始自史前的洞穴繪畫以至當代的實驗藝術。全世界的讀者,不論年齡與背景都會發現宮布利希教授是一位真正的大師,他結合了知識、智慧與特殊天份,將讀者直接帶入他所描繪的藝術世界之中。 《藝術的故事》之備受推崇,在於其直接、簡潔的語言與明確的敘述。宮布利希教授清晰地闡釋了藝術潮流與藝術概念,他讓我們看到藝術史是在傳統中不斷重組與變化的過程,每一件作品都與過去相關,又涉及未來,這一個生生不息的傳承仍然連結著當代世界與金字塔。 ★內文試閱: 導論 ◎ 藝術與藝術家 世上只有「藝術家」而沒有「藝術」。以前,他們用有顏色的泥巴,在洞窟的岩壁上鉤勒出野牛的形狀;今天,有人用買來的繪畫顏料設計廣告海報;在這些之外,他們還做了許多別的事。我們不妨把這一切有關的活動稱為「藝術」。不過要記住:「藝術」這個字,因時間與地點的不同,可能代表各種不同的事物;同時也要瞭解,「藝術」實際上是不存在的,因為藝術已經漸漸變成一個幽靈,一個被人盲目崇拜的偶像。要讓一位藝術家希望破滅,只消告訴他,他的作品本身的確不錯,但卻不是「藝術」。想干擾正在賞畫的人,就告訴他,他喜歡的並不是這幅畫的藝術,而是其他成分。 實際上,我不認為單純的喜愛一座雕像或一幅畫有什麼不對。有人會因為一幅風景畫令他想起故鄉而喜歡它,有人則因為一幅人像畫讓他想起一位朋友而愛不釋手。這都是很正常的事。看到一幅畫,誰都會憶及許多影響我們好惡的事情,只要這些記憶可以幫助我們去欣賞眼前的東西,就沒有關係。如果某些不相干的記憶使我們產生偏見──比方說討厭登山,就對一幅偉大壯麗的阿爾卑斯山風景畫不屑一顧,那就應該找出嫌惡的原因,因為反感會破壞我們原本可從畫中得到的樂趣。嫌惡一件藝術品常是由於錯誤的理由。 大多數人都樂於在畫中看到他們在現實生活中喜歡看到的東西,這是一種相當自然的偏好。人天性愛美,連帶也感激那些將美保存在作品中的藝術家,而藝術家本身也不反對我們這種愛美的眼光。當傑出的法蘭德斯(Flanders 法國北部的中世紀國家,包含目前的比利時西部、荷蘭西南部)畫家魯本斯(Peter Paul Rub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