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學:海洋法系、大陸法系與中華法系國家行政之通觀
<內容簡介> 本書的架構係依照下列的主軸來衍伸: 1.將世界上最主要的國家行政原型──海洋法系的英國與美國、大陸法系的德國與法國、以及中華法系的我國,做了精要而深刻的闡述與分析。 2.以古、今、中、外的經緯,來架構論述的場域。從歷史的大敘事、歷史結構、到歷史辯證,鏈結到今日的公共行政,開展至深層的行政價值、以及超越的行政革新、終而宏觀的全球治理。 3.條分縷析「管理型行政∕公共利益的行政」和「傳統型行政∕法治型行政」的世紀對話。接著,對照中華法系的行政,從而瞭解我國行政的主體性。 <作者簡介> 朱愛群 學歷 民國79年完成博士論文「法正義論-John Rawls、Ronald Dworkin與德國百年來法政哲學家對正義之論辯」。未參加口試。 民國77年獲德國賽德獎學金(與中山獎學金同時受訓)赴慕尼黑大學博士後研究,研讀法哲學。 民國75年德國斯拜爾行政大學獲得行政博士(主科行政學、副科法學與社會學。 民國72年德國斯拜爾行政大學獲得行政碩士(主修組織與電腦,副修人事與決策)。 民國69年於德國斯拜爾行政大學攻讀行政學與行政法。 民國68年赴德國海德堡大學進修,主修法律與政治。 民國66年中央警官學校行政系畢業。 經歷 警察大學教務長 警察大學圖書館館長與世界警察博物館館長 DTK電腦管理部主管 銓敘部行政管理論委員 人事行政局行政革新諮詢委員 政府再造人力與服務再造委員 保一總隊分隊長 現任 警察大學行政系教授 人事行政總處法規委員會委員 著作 《官僚體系》、《行政管理》、《行政社會學》、《人事行政社會學初探》、《行政病態學》、《派出所再造工程之研究》、《警察形象再造工程之研究》、《德國公務員培訓制度之研究》、《契約性公務人力之研究》、《法正義論》、《危機管理》、《政府風險管理與危機處理:實例系統分析》。 ★作者序: 自序 民國62 年余就讀中央警官學校行政系,校址在臺北小南門的廣州街,司法院及中樞機關皆在附近,學校也很容易延聘許多博學鴻儒之士前來教授,除了許多大法官外,還有幸受教於張金鑑、張劍寒、湯絢章等行政學耆學。民國68 年負笈德國海德堡大學,70 年續研修於史拜爾行政大學(二德合併後更名為史拜爾德國行政大學), 研讀行政學、公法及社會學。75 年回國任教。 回國以後才發現國內行政學的環境,基本上是以美國行政學為主,而德國這一方面就統歸之於行政法。事實上,德國行政學的表現也是以行政法為訴求, 法國也是同樣的狀況。個人一方面震懾於美國行政學的求新求變,另外一方面又被德國行政法的傳統所束縛,故而困思多年不得正解。 行年望六,積累三十九年的認識後,個人才逐漸擴清各項疑惑,透過全面而深入的閱讀和思索,瞭解世界上的國家行政類型中,最重要的有三大原型,其中英、美海洋法系的是「管理型行政」、「公共利益的行政」,而德、法大陸法系的是「傳統型行政」、「法治型行政」。在海洋法系的國家行政和大陸法系的國家行政之間的碰撞、齟齬、尖銳對話,是行政學發展最重要的原動力,也是行政學思想史最重要的篇章,如果能夠將這一個道理瞭解的話, 1 行政學的理解才算完整,學術研究才得以融會貫通;反之,如果單單執持於美國行政學的思想來看世